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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85家企业获国家鼓励资源综合利用认定
  浏览:325 次 发布:2009-6-25 17:37:20
   北京市发改委公布今年第一批获得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企业名单,这85家企业将可享受到增值税或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若已认定的企业在两个财务年度内没有盈利,将暂停其再认定资格。  

    北京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共认定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等85家企业为北京市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并报国家发改委备案。对获认定的企业将颁发国家统一监制的认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2年,企业可持认定证书向有关部门申请享受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如增值税或所得税减免等。  

    “已经认定的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后如果仍然发生亏损的,需要在两个财务年度内扭亏为盈,否则将暂停其再认定资格。”该负责人表示,认定企业应于每年2月底以前,向北京市发改委和当地税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资源综合利用和税收等情况。“市发改委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的企业,以及未及时报送有关情况的企业,将取消其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3年内不得再申报认定。”  

    为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环境,2006年9月我国发布了《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对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和扶持政策的资源综合利用工艺、技术或产品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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